聚变所师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规定
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的重要形式,聚变所鼓励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汇报研究成果,以期在国际聚变界形成影响力。为规范聚变所师生参加学术会议行为,保证聚变所师生稳定、有序参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生教学部每年统计一次当年的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的时间及地点, 并在聚变所网站上公布,聚变所资源将重点资助所内公布的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
二、学生教学部每年征集一次教师的出国计划(包括有参会意向的会议),以便统一管理和协调安排。
三、拟参会师生应在提交会议摘要前提交《聚变所学术会议参会申请表》 纸质版至学生教学部梁美玲老师处。有两人及以上参会人员时,建议自行推选领队,以团组形式负责票务、住宿等会议相关事宜。
四、开会前至少提前一周在聚变所内做预报告,报告未准备充分者,可考虑取消参会资格。
五、为保证参会质量和聚变所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当某一会议申请参会人员较多时,由所务会遴选参会人员和报告。
六、参会师生在参会期间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实际参会所在地和时间段应与参会申请表保持一致。
七、会议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聚变所学术会议参会总结表》电子版至学生教学部,并抄送至财务部彭彬老师,再进行后续的会议报销流程。
八、参会师生在会议结束后两周内需在所内进行学术会议的总结交流报告,一般由会议领队作为交流报告主讲人。
九、本规定自发布时间起即刻生效,请聚变所各位同仁遵照执行。